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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崇奉的神靈

1.三清:指元始天尊、靈寶天尊、道德天尊。它們是道教的最高主神,實是「道」的一體三位。「三清」的說法始於六朝,但此時「三清」多是指「三清境」,即太清境、玉清境和上清境,分別為神寶君、天寶君、靈寶君三位大神居住。後來,「三清」才逐漸作為元始天尊、靈寶天尊、道德天尊的通行代稱,而「三清境」亦成為其居住地。

2.四御:四御是地位僅次於三清的四位天帝,具體指﹕玉皇大帝(總執天道),中央紫微北極大帝(協助執掌天經地緯、日月星辰、四時氣候),勾陳上宮天皇上帝(協助執掌南北極與天地人三才,統御諸星,主持人間兵革之事),后土皇地祇(執掌陰陽生育、萬物之美)。另外,又有以四極大帝為四御之說,具體為:北方北極紫微大帝(總御萬星),南方南極長生大帝(總御萬靈),西方太極天皇大帝(總御萬神),東方東極青華大帝(總御萬類)。

3.諸星神:星辰之神在道教中的地位很高,主要有五曜(五星)--歲星(星)、 鎮星(土星)、太白星(金星)、辰星(水星)、熒惑星(火星)。 此外還有東西南北中「五斗星君」,以及二十八宿星君、紫微垣眾星君、太微垣眾星君、天市垣眾星君等。其中,最受崇奉的是「斗姆」。「斗姆」作女像,傳說她生出了北斗七星,能普垂醫治之功。此外,北斗、南斗星君也很受世人崇奉,據《度人經》言,北斗主死,南斗主生,故民間多舉辦「北斗會」、「南斗會」。在諸星神中,影響較大的還有四方二十八宿星君。二十八宿中,東方七宿(角、亢、氐、房、心、尾、箕)組成龍形,稱青龍;南方七宿(井、鬼、柳、星、張、翼、軫)組成鳥形,稱朱雀;西方七宿(奎、婁、胃、昂、畢、觜、參)組成虎形,稱白虎;北方七宿(斗、牛、女、虛、危、室、壁)組成龜形,稱玄武。青龍、白虎、朱雀、玄武合稱「四方之神」。

道观实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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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经第二章
文章来源:网络  作者:未知     整理日期:2014-05-18 [文章浏览: ] [打印文章]

第二章

[原文]
  
 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,恶已①;皆知善,斯不善矣②。有无之相生也③,难易之相成也,长短之相刑也④,高下之相盈也⑤,音声之相和也⑥,先后之相随,恒也。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⑦,行不言之教,万物作而弗始也⑧,为而弗志也⑨,成功而弗居也。夫唯弗居,是以弗去。
  
  
  
  [译文]
  
  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,那是由于有丑陋的存在。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,那是因为有恶的存在。所以有和无互相转化,难和易互相形成,长和短互相显现,高和下互相充实,音与声互相谐和,前和后互相接随——这是永恒的。因此圣人用无为的观点对待世事,用不言的方式施行教化:听任万物自然兴起而不为其创始,有所施为,但不加自己的倾向,功成业就而不自居。正由于不居功,就无所谓失去。
  
  
  
  [注释]
  
  ①恶已:恶、丑。已,通“矣”。
  
  ②斯:这。
  
  ③相:互相。
  
  ④刑:通“形”,此指比较、对照中显现出来的意思。
  
  ⑤盈:充实、补充、依存。
  
  ⑥音声:汉代郑玄为《礼记·乐记》作注时说,合奏出的乐音叫做“音”,单一发出的音响叫做“声”。
  
  ⑦圣人居无为之事:圣人,古时人所推崇的最高层次的典范人物。居,担当、担任。无为,顺应自然,不加干涉、不必管束,任凭人们去干事。
  
  ⑧作:兴起、发生、创造。
  
  ⑨弗志:弗,不。志,指个人的志向、意志、倾向。
  
  
  
  [引语]
  
  本章内容分两层次。第一层集中鲜明的体现了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。他通过日常的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,阐述了世间万物存在,都具有相互依存、相互联系、相互作用的关系,论说了对立统一的规律,确认了对立统一的永恒的、普遍的法则。
  
  在前一层意思的基础上,展开第二层意思:处于矛盾对立的客观世界,人们应当如何对待呢?老人提出了“无为”的观点。此处所讲的“无为”不是无所作为,随心所欲,而是要以辩证法的原则指导人们的社会生活,帮助人们寻找顺应自然、遵循事物客观发展的规律。他以圣人为例,教导人们要有所作为,但不是强作妄为。学术界有人认为第一章是全书的总纲;也有人认为前两章是全书的引言,全书的宗旨都在其中了。
  
  
  
  [评析]
  
  无论学术界在“道”的属性方面的争论多么激烈,学者们都一致认为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是其哲学上的显著特征。老子认识到,宇宙间的事物都处在变化运动之中的,事物从产生到消亡,都是有始有终的、经常变的,宇宙间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。老子在本章里指出,事物都有自身的对立面,都是以对立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,没有“有”也就没有“无”,没有“长”也就没有“短”;反之亦然。这就是中国古典哲学中所谓的“相反相成”。本章所用“相生、相成、相形、相盈、相和、相随”等,是指相比较而存在,相依靠而生成,只是不同的对立概念使用的不同动词。
  
  在第三句中首次出现“无为”一词。无为不是无所作为,而是要按照自然界的“无为”的规律办事。老子非常重视矛盾的对立和转化,他的这一见解,恰好是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具体运用。他幻想着有所谓“圣人”能够依照客观规律,以无为的方式去化解矛盾,促进自然的改造和社会的发展。在这里,老子并非夸大了人的被动性,而是主张发挥人的创造性,像“圣人”那样,用无为的手段达到有为的目的。显然,在老子哲学中有发挥主观能动性,去贡献自己的力量,去成就大众的事业的积极进取的因素。
  
  
  
  
  [解读] 朴素辩证法的闪光
  
  朴素的辩证法,是老子哲学中最有价值的部份。在中国的哲学史上,还从来没有谁像他那样深刻和系统地揭示出了事物对立统一的规律。老子认为,事物的发展和变化,都是在矛盾对立的状态中产生的。对立着的双方互相依存,互相联结,并能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。而这种变化,他把它认为是自然的根本性质,“反者,道之动也”(第四十章)。老子的辩证法是基于对自然和社会综合的概括,其目的在于找到一种合理的社会生活的政治制度的模式。他所提出的一系列的对立面,在人类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,如善恶、美丑、是非、强弱、成败、祸福等,都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法原理。譬如说,如果人们没有对美好事物的认定和追求,也就不会产生对丑恶现象的唾弃;当你还沉浸在幸福或成功的喜悦中时,或许一场灾祸或不幸正悄悄临近。
  
  有个哲学家说过:人们讲得最多的,却往往是他最不了解的,人们对部分事物和表面现象的关注,常常会忽视整体的隐藏在深层次的、最本质的东西。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在《题西林壁》一诗中写道:“不识庐山真面目,只缘身在此山中。”这富于哲理的诗句。表述了对事物全体与部分、宏观与微观、现象与本质等诸种关系的领悟,这富于启迪性的人生哲理,与老子的辩证法有异曲同工之妙。如果我们站在历史的高度上,会发现人类文明的进步是在真理与谬误、美与丑、进步与落后等矛盾斗争中前进的。而辩证法的丰富内涵就包含在全部人类文明史中。
  
  老子的朴素辩证法,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。传统文学艺术中有不少体现辩证思维的范畴,就与之有明显的渊源联系。例如“有”与“无”,出自老庄哲学,“有无相生”体现了事物 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,实际也体现了艺术创作的辩证关系。后世的作家、艺术家,他们逐步从老庄哲学中引申出了这样一种思想:通过“有声”、“有色”的艺术,而进入“无声”、“无色”的艺术深层境界,才是至美的境界。与之相关,“虚”与“实”的概念也随之应运而生,而“虚实相生”理论也成为中国古代艺术美学中独具特色的理论。
  
  “奇”与“正”这对范畴涉及艺术创作中整齐与变化相统一的创造、表现方法,为中国古代作家、艺术家所常用。“正”指正常、正规、正统、整齐、均衡,“奇”指反常、怪异、创新、参差、变化,二者在艺术创造中是“多样统一”规律的具体表现之一。在创作者们看来,其意味着事物与事物或形式因素之间既有对称、均衡、整齐以有参差、矛盾、变化,彼此相反相成,正中见奇,奇中有正,奇正相生,于是产生出和谐的、新颖的艺术美。倘若寻根究源,“奇”与“正”作为对立的哲学范畴,正始见于《老子》五八章:“正复为奇”。而将这对范畴移用于文学理论中,则始于刘勰《文心雕龙》。
  
  不容否认,在中国哲学辩证法发展史上,老子的学说及其影响值得大书特书一笔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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